北京西直门宾馆海淀分公司垃圾房改造工程项目(二次)比质比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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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西直门宾馆海淀分公司垃圾房改造工程项目(二次)比质比价公告
1.采购条件和方法
1.1采购条件
北京西直门宾馆海淀分公司垃圾房改造工程项目(二次)(编号:gkbz2024091800030) 已具备采购条件,经 批准, 现对本项目实施公开采购活动,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竞争。
1.2 采购方法
公开比质比价
2.采购内容和范围
包名称 | 标的物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
垃圾房改造 | 垃圾房改造 | 1 | 项 |
项目计划工期为: 60天 。
建设地点位于: 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乙27号 。
施工质量安全要求如下: 1.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地方和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规程及标准,且一次性验收合格,达到不低于国家现行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2.安全生产要求: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93号令、《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服从采购人方现场管理、配合施工现场成品保护;遵守采购人《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环保奖罚管理办法》;严格遵守新《安全生产法》、《环境保护法》。 。
其他: 无 。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或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需提供【2021】年-【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4.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或持有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建设工程施工及需要提供安全责任承诺书。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项目响应截止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关联方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比质比价。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比质比价。
3.供应商未与融通集团或下属子公司发生诉讼行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3 本次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 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提交响应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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