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榆阳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榆阳产业园区汽车园板块及东沙大道等环卫外包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XYS2024-ZFCG-013
项目名称:榆阳产业园区汽车园板块及东沙大道等环卫外包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540,153.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榆阳产业园区汽车园板块及东沙大道等环卫外包服务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 2,540,153.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2,540,153.00元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本项目采取一次招标三年沿用,实行一年一考核一签合同的办法),中标单价不予调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榆阳产业园区汽车园板块及东沙大道等环卫外包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项目1(榆阳产业园区汽车园板块及东沙大道等环卫外包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5.《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6.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相关政策、业务流程、办理平台; 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 8.《榆阳区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榆政财采发〔2022〕10号); 9.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榆阳产业园区汽车园板块及东沙大道等环卫外包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投标人需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2024年成立的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财务报表或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01月01日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银行缴费凭证或完税证明(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税种须包含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或营业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01月01日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银行缴费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履行合同能力证明:提供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资料或承诺书。 (7)信用记录: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记录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单位,应当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附投标截止日前的查询结果,但以投标截止日当天查询结果为准)。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陕西榆林)”网站、()等网页截图及信用中国报告加盖投标人公章为准。 (8)须提供榆林市政府采购服务类项目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9)自主上报信用承诺书:投标人及其授权委托人应在“信用中国(陕西榆林)”网站进行注册、登录、自主上报信用承诺书,包括:《投标人信用承诺》、《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员信用承诺书》、《投标信用承诺书》(具体操作格式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10)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人应填写小微企业声明函(服务)。 备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非联合体书面声明材料)。 备注: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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