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容器维修与维护设施建设项目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9-24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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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核清原环境技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运输容器维修与维护设施建设项目监理服务
招标公告(二次招标)
1 招标条件
人为中核清原环境技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代理机构(中国原子
能工业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QYGS-FW-GKZB-24-0203
2.2 招标项目名称
运输容器维修与维护设施建设项目监理服务
2.3 招标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甘肃省金塔县
建设规模:本项目建设工程征地面积约 323405.00m2,一期总用地面积 82000.70m2,
一期建筑总占地面积:7778.12m2,一期总建筑面积 9280.40m2。建设运输容器维修维护
设施、动力厂房和消防水池、大门和室外工程。
2.4 招标范围按照国家相关法规规范要求,负责项目全部施工活动、安装调试、施工管理的监理、工
艺设备的监造(含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监理、监造);配合项目消防验收、工程质量评定、
财务决算审计、档案验收等单项验收和竣工验收。
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施工过程、设备制造安装过程中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安全生产管理(如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安全培训教育、安全生产会议、安全检查、人员、机
械设备、安全专项方案、安全费用、应急和其他安全等相关项)、合同、文档资料及信息管
理;协助委托人进行项目管理、工程各阶段验收及竣工验收,审查施工单位、设备制造单位
编制的竣工图纸和资料,签署建设监理意见;协助委托人进行工程项目各阶段工程款支付、
竣工结算、造价审核及现场组织协调;协助委托人收集、整理、归档项目文件;协调现场施
工单位与业主间的工作关系;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监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规定的其他
工作。施工监理具体范围以施工图为准。
2.6 监理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2.6 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至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结束之日止。
2.7 质量标准
满足国家、行业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格要求: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
登记证等相关证明)(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满足以下要求的监理资质,满足以下二者之一即满足要
求(须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②同时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机电安装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
人员要求:
投标人拟派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
盖投标人公章),并未同时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需提供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2)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
行人名单”;
(3)被列入集团公司或中核清原环境技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违纪违规名单、违约名单、
资格暂停供应商清单(如有)或黑名单(如有),且未从上述名单中释放的。
(4)与项目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
投标;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
目投标。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发售截止时间:2024-09-30 23:594.2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供VIP会员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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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28914172719239612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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