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融通中南花园酒店有限责任公司2024-2025年度食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武汉融通中南花园酒店有限责任公司2024-2025年度食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 条件和方法
1.1 招标 条件
武汉融通中南花园酒店有限责任公司2024-2025年度食材采购项目(编号:gkzb2024090900015) 已 具备招标 条件,经 武汉融通中南花园酒店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 现 对本项目实施公开招标活动,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招标竞争 。
1.2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2. 招标 内容和范围
包名称 | 标的物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
蔬菜类禽蛋类 | 蔬菜类、禽蛋类 | 1 | 批 |
粮油调料类 | 粮油、调料类 | 1 | 批 |
水果类 | 水果类 | 1 | 批 |
项目交货期为: 合同签订后2年。合同签订1年,根据供应商年度履约情况进行续签,招标人亦可重新招标 。
交货地点位于: 招标人指定的地点,包含武汉中南花园酒店、武汉梅园宾馆、武汉珞珈山宾馆、武汉蓝天宾馆、武汉紫阳湖宾馆、武汉创意宾馆、武汉云都大酒店 。
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如下: 执行国家行业及企业相关标准,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
其他: 2.5.1招标范围及规模:
包1:招标范围:蔬菜类、禽蛋类食材;预估采购规模:约人民币5100000.00元/年。
包2:招标范围:粮油、调料类食材;预估采购规模:约人民币3400000.00元/年。
包3:招标范围:水果类食材;预估采购规模:约人民币1960000.00元/年。
注:预估采购规模为招标人最终用户年度采购总量的预估值,供货以各最终用户的实际订单采购量为准,不承诺最终采购总额达到预估采购规模。
2.5.2项目概况:
武汉融通中南花园酒店有限责任公司通过公开招标方式,为武汉融通中南花园酒店有限责任公司成员酒店(以下简称“最终用户”),包括但不限于:武汉中南花园酒店、武汉梅园宾馆、武汉珞珈山宾馆、武汉蓝天宾馆、武汉紫阳湖宾馆、武汉创意宾馆、武汉云都大酒店提供对应包段(如包1蔬菜类、禽蛋类;包2粮油、调料类;包3水果类)食材。投标人需要按最终用户要求完成货物的生产或供货、仓储、冷链、运输、装卸、检验、验收、交付、售后服务、其他相关服务等工作。
2.5.3兼投兼中原则:允许兼投兼中。
2.5.4报价方式:
包1、包3:1)固定费率报价(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2)供货基准价确定:价格基准以最终用户价格调研组每自然月半月到武汉小东门生鲜市场、武汉起义门生鲜市场、武汉武泰闸蔬菜大市场、武汉守华农贸市场、武汉荣西农贸市场、武汉中百仓储、武汉武商量贩任意2个市场或大型商超询得的“各个同品质、同规格单品的询价价格的算术平均值与“武汉市价格监测平台.html#/index)” 中“武汉市平均价”,两者就低确定,若两者仅寻到一个 ,则以该价格为基准价。
3)结算价:供货基准价投标人所报费率X%,结算价包括但不限于货物价格及检验费、所供货物到最终用户指定仓库的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包装费所需相关费用及税费等所涉及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风险的一切费用。定价周期:以每自然月半月为一个定价周期确定结算价。
包2:1)固定上浮率报价(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2)供货基准价确定:价格基准以最终用户价格调研组每3个自然月到武汉市内大型批发市场(武汉白沙洲市场、武汉四季美市场等)询得的“各个同品质、同规格单品的询价价格的算术平均值与“武汉市价格监测平台.html#/index)” 中“武汉市平均价”,两者就低确定,若两者仅寻到一个 ,则以该价格为基准价。
3)结算价:供货基准价(1+投标人所报上浮率X%),结算价包括但不限于货物价格及检验费、所供货物到最终用户指定仓库的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包装费及税费等所涉及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风险的一切费用。定价周期:以每3个自然月为一个定价周期确定结算价。
2.5.5最高限价:
包1、包3:费率不得超过100% ;
包2:上浮率不得高于20%。
2.5.6确定中标候选人及中标人:
评标委员会评标将按照每个包的综合评分由高至低顺序,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数量为 4 家 (含)以上时中标人为两家,若为 3家时中标人为一家。
评标过程中,单包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的,评标委员会否决该包全部投标,招标人将对该标包重新组织招标。
2.5.7供货服务区域、份额分配及调整:
如中标人之一不愿意按所有中标人中所报上浮率/费率更低者进行定价,则招标人不另行分配份额,最终用户自愿选择中标人供货。若各中标人均愿意按所有中标人所报上浮率/费率最低者进行定价,招标人会按如下方式分配份额:
1)若标包中标供应商为2家时,各分配采购预算金额50%份额。
2)最终用户不定期对中标人进行履约情况评价,若评价得分低于70分,招标人将重新对其分配份额。
3)合同履约考评续签供应商2家仅有1家达到续签要求时,则合同续签后由该供应履行 100%份额。
2.5.8如本项目采购范围或供货范围与中国融通旅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集中采购平台中食品原材料的产品出现重叠情况,招标人有权优先使用中国融通旅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集中采购平台中食品原材料的相应产品 。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合法运营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无外资、港澳台背景,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非外资声明。
(2)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须提供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https://spjyxk.gsxt.gov.cn/cfdaPub/index/page/网页查询截图)。
(3)财务要求: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23年5月31日前成立的企业须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2023年5月31日后成立的企业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个月的企业自行编制的财务报表(须加盖公章)。(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须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4)业绩要求:合同签订日期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包具体要求如下:
包1:具有1个年度供货金额≥60万元的食材(可为多品类食材,但合同内容需包含蔬菜类食材相关信息且蔬菜类食材在年度发票所附采购清单中)供货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加盖双方印章的合同复印件(须包含合同首末页、采购内容页、签字盖章页)、发票(含销货清单)及年度供货金额≥60万元的收款凭证(以发票金额和银行回单金额为依据,发票金额和银行回单不一致的视为无收款凭证);
包2:具有1个年度供货金额≥40万元的食材(可为多品类食材,但合同内容需包含粮油、调料类食材相关信息且粮油、调料类食材在年度发票所附采购清单中)供货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加盖双方印章的合同复印件(须包含合同首末页、采购内容页、签字盖章页)、发票(含销货清单)及年度供货金额≥40万元的收款凭证(以发票金额和银行回单金额为依据,发票金额和银行回单不一致的视为无收款凭证);
包3:具有1个年度供货金额≥30万元的食材((可为多品类食材,但合同内容需包含水果类食材相关信息且水果类食材在年度发票所附采购清单中)供货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加盖双方印章的合同复印件(须包含合同首末页、采购内容页、签字盖章页)、发票(含销货清单)及年度供货金额≥30万元的收款凭证(以发票金额和银行回单金额为依据,发票金额和银行回单不一致的视为无收款凭证);
(5)信誉要求: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军队采购列为失信或采购暂停的供应商名单,须提供网页截图。
(6)其他要求:
①重大诉讼及仲裁案件和重大违法记录情况: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诉讼及仲裁案件和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诉讼及仲裁案件是指标的金额超过100万元的诉讼或仲裁案件;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20000元(含)以上的罚款等行政处罚;投标人应提供加盖公章的书面声明材料。
②投标人未与融通集团或下属子公司发生诉讼行为,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6)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7)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8)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9)产品侵犯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商业秘密及其他知识产权或合法权益;
(10)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3 本次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参加招标活动
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 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提交投标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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