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旺苑等4个小区规划论证费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荷旺苑等4个小区规划论证费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白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15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LDB-[2024]-0904
项目名称:荷旺苑等4个小区规划论证费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4.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4.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负责荷旺苑等4个小区规划论证(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4年10月30日前完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执行《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5)执行《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执行《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7)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8))执行《关于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的通知》(吉财采购[2023]664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3.2供应商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3.3供应商提供近三年(2021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2024年成立的企业应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3.4供应商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新成立不足六个月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的缴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3.5供应商应具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3.6供应商需提供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上查询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未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主体名单查询,须提供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行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此三个查询项的截图证明;未列入不良信用记录()提供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查询;3.7拒绝列入政府禁止投标期间或有不良记录的企业或个人投标;3.8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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