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理工大学化工原理实验室建设项目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兰州理工大学化工原理实验室建设项目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zfcg01738
项目名称:兰州理工大学化工原理实验室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64.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64.00(万元)
采购需求:兰州理工大学化工原理实验室建设1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1)营业执照: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 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原件彩色 扫描件) (2)财务状况: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日前18个月内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 告原件彩色扫描件,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 函原件彩色扫描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以出报告日期 为准) (3)纳税证明: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缴纳的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 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原件彩色扫描件) (4)社保缴纳证明: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投标人逐月缴纳社会保障资 金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 凭证原件彩色扫描件,投标人逐年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 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原件彩色扫描件) (5)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 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彩色扫描件)。(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 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 件彩色扫描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7)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 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8)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 革委员会、财政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 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按照本次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的划型标准,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 小企业声明函》。 2.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 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 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对小型和微型 企业产品的投标价格给予10.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 价格参与评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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