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谟县农业农村局关于望谟县农业产业发展配套农机建设项目(二次)的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望谟县农业产业发展配套农机建设项目(二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兴义市机场大道白云尚城C栋21楼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0月09日 10: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GZZC2024ZBCG-101-1
项目名称: 望谟县农业产业发展配套农机建设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项目序列号: /
预算金额(元): 500000
最高限价(元): 5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500000
单位:
批
简要规格描述:
采购玉米直播机2台、杂粮收割割台4台、马铃薯种植机1台、马铃薯收获机1台、毯苗育秧盘5000张、毯苗育秧机1台,钵苗育秧盘3000张、乘坐式高速水稻钵苗移栽机1台,具体详见竞争性谈判。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标项 1,合同签定后3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及安装。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具体详见竞争性谈判。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一)一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提供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2022年或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出具诚信声明或设备发票或有效检定证书);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承诺函;提供2024年任意三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提供信用中国和网页截图: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还在执行期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供应商须提供查询记录截图; (二)特殊资格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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