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吉林分公司农安电厂1号机组电改热项目配套风电项目工程施工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吉林
华能吉林分公司农安电厂1号机组“电改热”项目配套风电项目工程施工监理服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HNZB2024-09-3-320 )
项目所在地区: 吉林省
1. 招标条件
本 华能吉林分公司农安电厂1号机组“电改热”项目配套风电项目工程施工监理服务 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 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 华能吉林发电有限公司农安生物质发电厂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吉林省长春市农安县境内
2.2 规模: 华能农安1号机组“电改热”项目配套风电项目可研设计安装单机容量为8台单机容量为6250kW的风电机组和20台单机容量为6700kW,总装机容量为184MW,根据风电场总体布置,风电场拟新建1座220kV升压站,升压汇集后以1回220kV线路接入春城变。最终以本工程接入系统方案批复意见为准。项目位于规划选址位于吉林省长春市农安县境内,海拔高程约为170m-195m。,其位置为经度125.06°′″、纬度44.27°′″
2.3 建设工期:2024年9月20日开工至2024年12月30日完成形象投产,2025年4月30日完成全部机组并网发电,2025年12月31日完成工程竣工验收。
2.4 监理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缺陷责任期满之日止,如工期延后,监理服务期顺延。
2.5 工程质量标准:NB/T 31022-2012《风力发电工程达标投产验收规程》、中国电力优质工程评审及推荐办法(2022版)及《华能集团公司风电工程建设考核标准》等国家、行业和华能集团标准要求。
2.6 招标范围:本工程自施工准备到土建、安装、电气、调试至工程所有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的全过程监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电力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2.2 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至今(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时间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独立承担并完成过5个100MW及以上(含5个)风电场监理服务业绩。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须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5年以上电力工程监理经验,近5年(2019年1月1日至今,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时间或合同为准)至少具有3项在100MW及以上风电工程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服务业绩(须附证明材料)。
3.2.4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5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年09月29日至2024年10月0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4.2 发售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供VIP会员查阅)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