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全行智慧消防物联网服务项目公告
对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全行智慧消防物联网服务项目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2、投标人当前未处于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重大行政处罚期内(承诺书自拟)。
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税收违法黑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上证明文件提供能体现查询时间的网页截图复印件或扫描件,查询时间范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一天时间)。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障资金及参加中国建设银行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自拟)。
6、投标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承诺书自拟)。
7、 投标人在资格审查时未处于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投标人禁用或退出期内;(以中国建设银行行内系统中投标人信息页面展示信息为准)。
8、 投标人 必须具有上海市消防救援总队中国质量认证中心上海市分中心颁发的消防数据对接平台对接告知书。
9 、投标人承诺在本项目招标过程中不存在下列情形,如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承诺书自拟) 。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1)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受到刑事处罚;
(2) 重大并购或重组,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其他重大风险事项,影响正常采购合作。
10、 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或服务成果不存在任何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情形。如果第三方声称投标人向建设银行提供的服务或服务成果侵犯其知识产权,并已就此对建设银行或投标人提起(包括威胁提起或很可能提起)法律诉讼程序或知识产权行政执法程序(简称侵权诉讼),则投标人自知悉上述事项起将立即书面通知建设银行,建设银行有权采取相应措施,投标人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承诺书自拟) 。
11、 投标人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建设银行 (承诺书自拟) 。
12、 投标人与建设银行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损害建设银行合法利益和声誉的情形,不存在针对建设银行的重大诚信问题 (承诺书自拟) 。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全行智慧消防物联网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 SH240233/01
3、项目主要内容、要求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为加强消防监管力度,有效避免重大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持续有效的做好全行智慧消防物联网服务工作,实现消防物联接入总行管理平台总体目标。计划对全行智慧消防物联网服务项目进行采购。具体内容详见招标需求。
4、服务地点: 根据招标人要求,含全行办公大楼、营业场所(含离行式自助银行等)。
5、服务日期: 本联网服务项目的期限为三年,自 2024年12月1日起至2027年11月30日止。在供货服务过程中产生的消防物联前端设备及材料等一切费用均有消防物联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配送时间、地点由招标人指定。在实施联网期间,中标供应商提供的消防物联前端设备及材料出现质量问题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有消防物联中标供应商负责,或由消防物联中标供应商向消防物联设备供应商索赔 。
6、入选投标人数量:不超过2家。若候选供应商满足三家(含)的,则拟从候选供应商中选取一家入选;若候选供应商满足四家(含)及以上的,则拟从候选供应商中选取两家入选。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