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煤广元燃煤发电项目2×1000MW超超临界机组新建工程液态恒值加氧装置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中煤广元燃煤发电项目2×1000MW超超临界机组新建工程液态恒值加氧装置采购
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XNDLSJY-HW-FC11131W-22-2024-030
采购项目所在地区: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宝轮镇清江村
1采购条件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中煤广元燃煤发电项目2×1000MW超超临界机组新建工程液态恒值加氧装置采购(以下简称“本采购项目”)资金来源已经落实,采购人为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采购服务公司为四川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本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竞争性采购,采购项目名称:中煤广元燃煤发电项目2×1000MW超超临界机组新建工程液态恒值加氧装置采购,采购编号:XNDLSJY-HW-FC11131W-22-2024-030。
2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项目规模:工程建设规模为新建2×1000MW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同步建设烟气脱硫、脱硝设施。
本采购项目采购范围包括1项功能完整的液态恒值加氧装置的供货、运输、相关技术服务等,具体内容要求见第五章技术规范。采购项目名称、采购内容、交货时间、交货地点等详见《采购货物一览表》。具体内容要求见第五章技术规范。
3应答人资格要求
本次采购的液态恒值加氧装置采购应答人资格能力要求:
(1)应答人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未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2)应答人不存在因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而被全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虽有查询记录但应答人已履行完毕的除外);
(3)应答人经营范围包括谈判物资(标段),有能力履行采购要求的内容,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通过相应管理体系认证,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书及年检记录,具有良好的售前、售后服务;若应答人为代理商的,须取得制造商\品牌商对该项目的授权函(或者支持函)及质量承诺函;
(4)应答人不在 “中煤广元能源有限公司”及其集团公司、“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集团级和“西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的供应商(货物类/工程类/服务类)黑名单内;
(5)应答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谈判;对于同一项目中的有相互制约(例如监理和被监理)关系的标段,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也不得在同一项目的相应标段谈判;
(6)近三年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
(7)应答人近三年没有发生骗取中选、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
(8)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9)业绩要求:应自2019年1月1日起,具有1个及以上国内新建的单台容量1000MW机组及以上燃煤电厂已投运业绩,且已证明安全可靠以及工程安装指导及调试资格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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