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三公局四公司大渡口学校项目塔式起重机、施工电梯租赁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H13 地块新建学校及 H13 地块西侧道路工程 EPC 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资金来自 重庆大渡口教育委员会 / 重庆建桥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代理业主)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塔式起重机、施工电梯租赁 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H13 地块新建学校及 H13 地块西侧道路工程 EPC 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招标组织单位为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项目建设地点为重庆市大渡口区金桥路。 H13 地块新建学校总建筑面积 89866.1 ㎡,包含楼栋范围为: 1# 楼(行政办公楼)、 2# 楼(初中部教学楼)、 3# 楼(高中部教学楼)、 4# 楼(综合楼)、 5# 楼(实验楼)、 6# 楼(图书馆、报告厅)、 7# 楼(体育馆)、 8# 师生餐厅、学生宿舍楼; 9-10# 学生宿舍、 11-12# 楼(大门)、 D-1# 地下车库、 D-2# 地下车库、 D-3# 活动空间。 H13 地块西侧道路为城市次干路,道路全长 366.94m ,设计速度 30km/h ,双向四车道,标准路幅宽 32.5m 。
2.2 招标内容: 塔式起重机、施工电梯租赁 ,具体信息详见附表:(本次招标采购物资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交货地点、交货期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要求:
3.1.1 营业范围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项目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1.2 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许可经营的产品,必须要有相关合法、真实、有效的许可证或代理授权;
3.1.3 财务能力要求: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良好的财务状况,并提供相应财务状况表。
3.1.4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要求。设备生产厂家具有国家权威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具有相关房屋建设项目施工设备组织生产经验,具有特种设备租赁和安拆资质。
3.1.5 供货业绩要求:具有履行招标设备供应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约记录。
3.1.6 履约信用要求:无不良履约记录、未列入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和中国交建、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企业黑名单。因质量原因被交通部质监站通报,正在进行整改的生产厂家和产品不得参与投标。生产商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 3 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 3 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3.1.7 投标人对技术规格书中的所有技术条款要逐条响应并作详细应答。
3.2 其他要求 :
3.2.1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2 本次招标不分包件。
3.2.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2.4 只允许制造商及其代理商中的一家单位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2.5 各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 IP 地址重复的,平台所留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相同的,投标文件相同或相似的,涉嫌围标串标,直接作废标处理。接到中标通知书(或宣布其中标)后拒绝签订合同或提出额外附加条件造成合同不能签订的,出现以上情况的视情节给予 1-3 年或永久禁止参与中交三公局各级单位投标。涉嫌围标造成招标人严重经济损失的,招标人将没收投标人投标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1、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1日16时00分2、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供VIP会员查阅)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