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左岸电站上游副厂房及水车室相关区域环境整治项目公告
三峡左岸电站上游副厂房及水车室相关区域环境整治 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Q241100335028
1.采购条件 根据有关计划安排,采购人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对三峡左岸电站上游副厂房及水车室相关区域环境整治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本项目采购人自主采购。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发布采购公告。 2.采购范围 2.1 项目承包范围 本项目施工内容主要包括:(1)左岸电站1F、2F水车室环境整治等;(2)主厂房上游侧楼梯间(▽67--▽44)环境整治;(3)上游副厂房楼梯间(▽75.3--▽67)环境整治。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技术需求”。 2.2 工期要求 计划工期272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1月1日;计划完工日期:2025年7月31日;实际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总工期不变。 3.供应商资格要求(以下条件需同时具备) (1)资质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投标限制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3)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已竣(完)工单项合同签订金额在100万元及以上装饰装修业绩; (4)人员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和注册证(聘用单位为投标人),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5)财务要求:2022-2023两年无连续亏损(以2022年、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 (6)其他要求:报价人不能作为其他报价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报价。 采购人不接受联合体报价。联合体报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供应商征集 本次采购采用公开征集的方式确定供应商。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询价会员,查看详细公告内容和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