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象山)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EPC总承包潮沟疏浚工程施工后倾倒区跟踪监测技术服务招标
宁波市(象山)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EPC总承包 技术服务采购 招标 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宁波市(象山)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EPC总承包 招标人为 中交广州航道局有限公司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 现 对 宁波市(象山)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 EPC 总承包潮沟疏浚工程施工后倾倒区跟踪监测技术服务 采 购 进行 公开 招 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 宁波市(象山)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位于宁波市象山县的西沪港和蟹钳港,西沪港沿途涉及西周、墙头、大徐、黄避岙4个乡镇,蟹钳港沿途涉及泗洲头镇、茅洋乡、新桥镇3个乡镇。修复范围 1740 万平方米,由滨海湿地生态修复、生物礁修复、海堤生态化改造等组成。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清除互花米草 1573.70 万平方米、潮间带生物多样性提升 81.00 万平方米、潮沟疏通183.53 万立方米、新增牡蛎礁投放 83.20 万平方米、堤前植被种植 44.70 万平方米、海堤修复 10.18 千米岸滩清理 4.45 万平方米等及其他附属配套工程。
招标范围: 宁波市(象山)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EPC总承包潮沟疏通工程倾倒区监测技术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若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若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可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 投标人须具有经认证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及资质认定证书附表。
3.3 投标人应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咨询服务等方面具有相应资格和能力。
3.4 投标单位应按照国家规定的相关规范和标准开展工作,提交的成果符合国家规范和标准以及招标人要求。
3.5 投标人应独自参与投标,每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份投标文件。
3.6 投标人应独立承担本工程,不得转包和再分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1、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4年10月08日10时00分2、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供VIP会员查阅)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