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核四川环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厚壁切割装置采购采购公告
中核四川环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厚壁切割装置采购 - 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中核四川环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对 厚壁切割装置 (项目名称)采购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发包,项目资金情况已落实 。各潜在供应商如有意向参与此项目,请按采购文件要求向采购人提交谈判应答文件并谈判。
1、项目名称: 中核四川环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厚壁切割装置 , 采购编号 SEPEC-WZ-XXJT-2024-185
2、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 采购内容: 详见第五章 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
2.2质量要求: 合格 。
2.3供货期: 合同签订生效后(或需要现场查勘测量的以甲、乙双方技术确定之日起)90日内完成设备的到货及设备加工图纸等全部资料的移交。
2.4供货地点:四川省广元市三堆镇中核四川环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厂区(招标人指定地点)
3、应答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参与本项目的应答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相应的经营范围及提供本次采购产品的供货能力;
3.2业绩要求:供货方应具有较强的制造加工能力,近三年有类似非标设备的加工制造的业绩。
3.3信誉要求:三年内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录等不良信用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需在应答文件中附查询截图)。
3.4 财务状况:提供近三年(2021-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当应答人成立不足 3 年时,提供成立以来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财务会计报表至少应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缺一不可)。
3.5其他要求:
(1)已经列入中核集团及其所有子公司的黑名单、灰名单的不得参与本次应答(不含已经释放);
(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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