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能清洁能源光伏发电(方山)有限公司方山孙家山光伏电站光伏厂区外排水治理工程项目二次询比采购公告
山西
-吕梁市
晋能清洁能源光伏发电(方山)有限公司方山孙家山光伏电站光伏厂区外排水治理工程项目 二次 询比采购 公告
(项目编号:JNA358-CG-240924404 、SXMTZB2403G-149(F) )
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 吕梁市 方山县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 晋能清洁能源光伏发电(方山)有限公司方山孙家山光伏电站光伏厂区外排水治理工程项目 ( 采购项目编号: JNA358-CG-240924404 、 SXMTZB2403G-149(F) ) , 已由 晋能清洁能源光伏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以光伏发电公司党总支会议纪要【 2024】第25次 批准 ,项目 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 采购人为 晋能清洁能源光伏发电(方山)有限公司 。现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通过 “平台”对该项目组织询比采购。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项目规模: 方山 35MW光伏扶贫电站于2017年12月投产,总装机容量35MWp,占地面积937亩,建设有27个光伏发电阵区,并配套建设了一座110kV开关站、生产生活设施及进场道路。截止目前,光伏厂区内7条外排水设施损坏,雨水对场外山体冲刷严重,需对7条外排水设施进行维修。
2.2 采购范围: 本采购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包),本次采购为其中的:
001 晋能清洁能源光伏发电(方山)有限公司方山孙家山光伏电站光伏厂区外排水治理工程项目 :
标段(包)内容: 方山孙家山光伏电站光伏厂区外排水治理工程项目 。
2.3计划工期:工程施工期60个日历天,施工成果维护期5年(如有变化以甲方通知为准)。
2.4建设地点:吕梁市方山县大武镇水沟村。
2.5质量要求:分部、分项、单位工程合格率100%;最终按照甲方要求完成所有工作并竣工验收交付使用。
3.供应商资格要求
001 晋能清洁能源光伏发电(方山)有限公司方山孙家山光伏电站光伏厂区外排水治理工程项目 , 该标段(包)中供应商资格能力要求:
3.1供应商须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3.2资质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项目经理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提供近六个月内任意一次社保缴纳证明,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若提供 一级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3.4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近年承担过 至少一 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 2021年8月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竣工日期在此期间);
类似业绩指:建筑工程类总承包业绩或施工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 一个完整的业绩需具备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证明和对应项目的任意一张发票。
①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承包范围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
②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或验收通过)的证明文件;
③至少一张结算发票(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5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 【须提供响应文件格式中 “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
3.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询比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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