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一五四医院2024年度第二批医疗设备购置项目公开竞争谈判公告
河南
-信阳市
信阳一五四医院2024年度第二批医疗设备购置项目公开竞争谈判公告
1.采购条件和方法
1.1采购条件
信阳一五四医院2024年度第二批医疗设备购置项目(编号:gkjt2024093000032) 已具备采购条件,经 信阳一五四医院 批准, 现对本项目实施公开采购活动,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竞争。
1.2 采购方法
公开竞争谈判
2.采购内容和范围
包名称 | 标的物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
2024年度第二批医疗设备购置 | 2024年度第二批医疗设备 | 1 | 包 |
项目交货期为: 合同签订后20个自然日内 。
交货地点位于: 河南省信阳市浉河区南湖路104号 。
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如下: 符合国家标准规范及院方要求 。
其他: 采购内容为:光谱治疗仪(红蓝光)、冷冻外科装置、可视喉镜、男性性功能检测仪、内窥镜冷光源,详见“第三章 采购需求和商务需求”;采购控制价为77万元;总价和单个设备报价均不得超过控制价 。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合法运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供应商具有良好的纳税和社保缴纳记录;
4、供应商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供应商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本项目响应文件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上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7、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任何形式的分包或转包。
9、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资格要求:供应商需具备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被列入中国融通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商业活动“黑名单”
3.3 本次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 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提交响应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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