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四六〇医院2024年度中药配方颗粒供应商遴选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河南
-郑州市
郑州四六〇医院2024年度中药配方颗粒供应商遴选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和方法
1.1招标条件
郑州四六〇医院2024年度中药配方颗粒供应商遴选采购项目(二次)(编号:gkzb2024101000016) 已具备采购条件,经 郑州四六〇医院 批准, 现对本项目实施公开采购活动,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竞争。
1.2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和范围
包名称 | 标的物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
2024年度中药配方颗粒供应商遴选 | 2024年度中药配方颗粒供应商遴选 | 1 | 项 |
项目服务期为: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
服务地点位于: 河南省郑州市郑州四六〇医院或招标人指定地点 。
服务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如下: 合格。符合所有现行有效的相关国家、行业以及地方规范标准的要求 。
其他: (1)项目预算:约1000万元(据实结算)。
(2)招标范围:拟选取2家供应商提供中药配方颗粒的供应、运输、配送及相关的售后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规定。 。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为制造商须具有《药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代理商(经销商)须具有《药品经营许可证》,投标人所投药品的制造商须具有《药品生产许可证》。针对国药准字的药品须取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药品批准文号(提供承诺书)。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如公司成立不足所要求年份的,须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
(4)重大违法记录情况:投标人在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投标人应提供加盖公章的书面声明材料。
(5)信誉要求:
1.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加盖公章)。
2.投标人未与融通集团或下属子公司发生诉讼行为(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5)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6)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7)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药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8)被列入中国融通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商业活动“黑名单”;
(9)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3 本次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参加招标活动
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 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提交投标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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