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共伴生铀资源(独居石)综合利用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钍初级产品及废渣库施工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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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共伴生铀资源(独居石)综合利用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钍初
级产品及废渣库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西共伴生铀资源(独居石)综合利用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钍初级产品及废渣库施工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中核第四研究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
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GKZH-24G381
2.2 招标项目名称
江西共伴生铀资源(独居石)综合利用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钍初级产品及废渣
库施工。
2.3 招标项目概况(1)生产区新建子项为 11 项,新建建筑面积 14521 ㎡,具体建设为:独居石处理厂
房、独居石原料库、工艺废水处理厂房、盐酸库、产品及化工原料库、钍初级产品及废
渣库、综合楼、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雨水收集池、处置库、称量站、生产区总平面及室
外综合管线。
2.4 招标范围
(1)钍初级产品及废渣库、尾渣库运渣道路施工。
(2)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以上专业的单机调试、系统调试等,包含协助招标人进行单
1
项验收、竣工验收、联合调试(包括提供人、材、机支持)、保修期内的维保等服务。
包含为满足《中核集团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评级标准》安全标准化一级要求和施工现场
安全信息化等要求投入的安全设施和服务。
江西省崇义县丰州乡
2.6 工期
计划开工时间:2024 年 11 月 05 日,具体日期以招标人开工通知为准。
计划竣工时间:2024 年 12 月 15 日。
2.7 质量标准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条件:3.1.1 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为独立的法人机构或其他组织,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有
效的营业执照或同等法律效力证明文件;
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
3.1.2 财务要求:投标人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复印件。近年财务会计报表年份
是指 2021 年度至 2023 年度(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
财务会计报表或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1.3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 年 01 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须具有同
类工程(尾渣库、尾矿库或含堆土/石坝的工程)施工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标明的时间和
金额或合同中签订时间和金额为准。
息公开网”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1.5 人员要求:项目经理: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有有效的建筑或矿业专业注册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有效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
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的要求。2022 年 1 月 1 日起一级建造师统
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
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电子证书使用
时限为 180 天,本人应确认该证书的使用时限,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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