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二航局重庆萤石基地项目装饰材料招标公告
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
萤石智能制造(重庆)基地项目建筑材料、装饰材料等 采购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交二航局 萤石智能制造(重庆)基地项目 , 招标 组织机构 为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项目部工程进度款,资金已经落实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砖、木材、路缘石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请符合条件的供方积极参加本项目投标。
2. 项目 概况 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萤石智能制造(重庆)基地项目 位于重庆市大渡口区大渡口区建桥工业园 C 区、南海大道以西、华福大道以南, 场地有公路直达,交通方场地开阔,施工条件便利。项目位图见下图:
项目区位图
本项目市政景观工程其面积约 113025.51 ㎡,其中硬景工程建筑面积约 75737.51 ㎡,绿化工程建筑面积约 37288 ㎡。本工程范围主要包括室外土石方工程、铺装工程、道路、挡墙、水景、栏杆、风雨
连廊基础、自行车棚、车库顶棚、绿化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等。
2. 2 招标内容
物资名称: 建筑材料、装饰材料 包件划分:本次材料招标共1 个包件,物资品种、数量及包件等详见第二卷第五章 “物资需求一览表”。
招标数量: 475981 。
交货地点: 中交二航局 萤石智能制造(重庆)基地项目 施工现场(参考区位及工区划分图)。
交 货 期: 工程开始至工程结束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具有招标物资供应经验的供应商,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件并提供扫描件。
3.2 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家具有一定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政策的相关规定,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3 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财务状况(须提供最近两年的财务报表)。
3.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质量需符合第六章技术规格书要求为准。
3.5 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招标物资近3年的同类产品3个以上的供货合同业绩(销售合同作为证明材料)。
3.6 履约信用要求: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要求提供企业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至少3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用户信誉评价表)。
3.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被业主相关公司、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的投标人投标。
3.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
3.9 其他要求:生产商具备提供本次投标物资供应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和足够的仓储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合同总额垫资能力。
3.10其他要求:
同意接收以“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为出票人的银行承兑汇票或者商业汇票;同意接收买方背书的合法票据,同意接收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安排的金融产品 。
4.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审核。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1、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9日00时00分2、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供VIP会员查阅)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