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煤大唐塔山煤矿有限公司矿用防爆新能源抢险车采购招标公告
山西
-大同市
同煤大唐塔山煤矿有限公司矿用防爆新能源抢险车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NB102-ZB-241011606)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山西省/大同市/云冈区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同煤大唐塔山煤矿有限公司矿用防爆新能源抢险车采购(招标项目编号: JNB102-ZB-241011606 )已由晋能控股煤业集团有限公司批准,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同煤大唐塔山煤矿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平台”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方式对该项目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 为满足塔山矿安全生产需求,购置矿用防爆新能源抢险车。
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同煤大唐塔山煤矿有限公司矿用防爆新能源抢险车采购。
序号 | 设备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参考型号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使用单位 |
---|---|---|---|---|---|---|---|
1 | 矿用防爆新能源抢险车 | 辆 | 2 | WLR-10A | 合同签订后 30 天 | 塔山矿 | 塔山矿 |
交货地点: 由出卖人免费运送到买受人指定地点卸货。
交货期: 合同签订后 30 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同煤大唐塔山煤矿有限公司矿用防爆新能源抢险车采购 , 该标段(包)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
3.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2. 投标人须为具有招标货物生产能力的生产制造商;
3.3. 单位(或产品)资质要求:投标时提供 10 座以上(含 10 座)任意一种矿用防爆锂离子蓄电池无轨胶轮车的煤安证、防爆合格证;
3.4. 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具备 1 项类似业绩。
近年指: 2021 年 10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发票日期为准)
类似业绩指:矿用防爆锂离子蓄电池无轨胶轮车(人员运输车)供货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类似业绩需同时具备供货合同、发票。
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发票提供与合同对应的任意一张,发票上要体现货物名称。 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5. 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投标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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