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电生产管理系统基础功能模块软件开发服务项目生产管理系统基础功能模块开发实施服务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4-10-15
中标候选人公示
国能信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核电生产管理系统基础功能模块软件开发服务项目生产管理系统基础功能模块开发实施服务
中标候选人 的公示
国能信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核电生产管理系统基础功能模块软件开发服务项目生产管理系统基础功能模块开发实施服务 评标工作已结束,现按照相关规定将采购结果公示如下:
一、公示项目: 国能信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核电生产管理系统基础功能模块软件开发服务项目生产管理系统基础功能模块开发实施服务
二、公示时间: 2024-10-15~2024-10-17
三、招标人:国能信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四、
五、评标结果:
载明内容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
公 司名称 | 金现代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 |
青岛国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人民币元) | 3240000 | 3660000 |
质量(如有) | 满足招标要求 | 满足招标要求 |
工期(交货期) | 满足招标要求 | 满足招标要求 |
资格能力条件 | / | / |
业绩 | 1.业绩名称:生产运检维实时安全监控平台项目 签订时间:2021.11.22 买方:国家能源集团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2.业绩名称:华能核电一体化生产辅助及后勤管理系统软件技术开发 签订时间: 2022.2.11 买方:华能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3.业绩名称:国电南瑞南京控制系统有限公司-生产管理系统采购合同 签订时间:2022.8.10 买方:国电南瑞南京控制系统有限公司 4.业绩名称:潍坊森达美液化品码头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管理系统 签订时间:2022.12.13 买方:潍坊森达美液化品码头有限公司 5.业绩名称:广东宝丽华电力有限公司梅县荷树园电厂可视化生产管理系统(二期) 签订时间:2023.4.13 买方:广东宝丽华电力有限公司 6.业绩名称:陆丰甲湖湾电厂生产管理系统(MIS)技改项目 签订时间:2023.12.15 买方: 陆丰宝丽华新能源电力有限公司 7.业绩名称:伊犁新天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管理系统开发升级服务项目 签订时间:2022.5.20 买方:伊犁新天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8.大唐鲁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管理系统-日计划分级管控平台升级 签订时间:2021.12.29 买方:大唐鲁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9.业绩名称:华电伊犁煤电有限公司运行规范化系统改造项目 签订时间:2023.12 买方:华电伊犁煤电有限公司 10.业绩名称:远景智能银星能源贺兰山风电场技术改造项目生产管理及集控运营一体化平台 V1.0 签订时间2023.11.6 买方:海远景科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11.业绩名称:无纸化办公平台生产管理子模块开发与应用 签订时间2023.7.17 买方:国能宁夏供热有限公司 12.业绩名称:广东宝丽华电力有限公司梅县荷树园电厂可视化生产管理系统(一期、三期) 签订时间2024.1.23 买方:广东宝丽华电力有限公司 | 1. 业绩名称: 2022国能四川华蓥山2×300MWDCS系统改造项目 签订时间: 2022.12.7 买方: 国能四川华蓥山发电有限公司 2. 业绩名称: 2023华润电力(涟源)有限公司SIS系统智慧化应用建设项目 签订时间: 2023.12.31 买方: 华润电力(涟源)有限公司 3. 业绩名称: 2022华电潍坊发电有限公司生产数据统一服务平台项目 签订时间: 2022.7.21 买方: 华电山东物资有限公司 4. 业绩名称: 2022河北华电石家庄裕华热电有限公司生产实时数据库升级维护项目 签订时间: 2022.11 买方: 河北华电石家庄裕华热电有限公司 5. 业绩名称: 2023华电克拉玛依发电有限公司小指标竞赛系统建设项目 签订时间: 2023.11 买方: 华电克拉玛依发电有限公司 |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编号(如有) | / | / |
六、 评标情况:
评标委员会共 7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七、异议接收方 式:
单位(部门):国能龙源蓝天节能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需解锁
接收邮箱:
八、异议提出说明:
1.提出异议的实名主体应是该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
2.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
3.异议应以电子邮件(盖章原件扫描)实名制提供,并应包含以下内容:
1)异议人真实姓名、单位名称、详细地址、联系电话等;
2)被异议项目的招标编号、分包编号、项目经理姓名、项目经理单位等;
3)异议应有明确的具体事项,必须提供具有支撑意义的证据及证明材料;
4.如不按上述规定提出异议,视为无效异议,不予受理。
九、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能源投资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1-3年:
-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 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 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对未处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 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
2024-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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