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蓝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蓝田县白鹿桥桥梁检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蓝田县白鹿桥桥梁检测项目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0月31日 10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HDX018-24ZJ
项目名称:蓝田县白鹿桥桥梁检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5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蓝田县白鹿桥桥梁检测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蓝田县白鹿桥桥梁检测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3)供应商须提供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1个月的缴税证明(注:依法免税或零申报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供应商须提供磋商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注: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6)供应商应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磋商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其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8)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
(9)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供应商,不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供应商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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