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华电火电灵活性改造察右中旗27.8万千瓦新能源项目风电场区集电线路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内蒙古
-乌兰察布市
(招标编号: CHDTDZ017/17-SG-243 )
一、 招标条件
中国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司基建项目 内蒙古华电火电灵活性改造察右中旗27.8万千瓦新能源项目风电场区集电线路工程施工 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 中国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为 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 .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察哈尔右翼中旗县铁沙盖镇、土城子乡境内
2.2 项目规模: 本工程总装机规模 278MW ,其中光伏交流侧装机容量为 90MW 、风电装机容量为 188MW ,新建 1 座 220kV 升压汇集站,风电电力、光伏电力由 35kV 集电线路汇集后接入升压站 35kV 侧母线,分别经主变升压至 220kV 。
风场区:风电场 19 台单机容量为 10000kW 的风电机组,共分成 7 回集电线路接到风电场内 220kV 升压站部分 35kV 母线上,每回集电线路连接 2-3 台风机。
光伏区:光伏电站每个方阵配置一台容量为 3200/2600kVA 的箱式变压器,经由 4 回 35kV 集电线路从光伏区域分别接至 220kV 升压站。
2 .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2024 年 09 月 25 日。
2024 年 11 月 15 日前完成直埋电缆施工及架空线路基础施工。
计划完工日期: 2025 年 05 月 30 日。
实际开工日期以建设单位批复时间为准。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为 :
(1) 风电场区集电线路 (CHDTDZ017/17-SG-24301): 风电场区集电线路。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风电场区集电线路】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肆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政府相关部门颁布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至投标截止之日前均应在有效期内。
8.业绩要求:供应商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必须具有至少两项输变电施工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主要页),且投标人必须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9.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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