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物资类班车)福建储运生产用柴油采购招标公告
福建
-福州市
正在报名
(招标编号: CHDTDZ034/17-QT-026 )
一、 招标条件
福建华电储运有限公司相关项目 福建储运生产用柴油采购 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 福建华电储运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为 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连江县
2.2项目规模: #0柴油,预估总量400吨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 365天,2025年3月15日-2026年3月14日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为 :
(1) 福建储运生产用柴油采购 (CHDTDZ034/17-QT-02601): 生产用柴油采购。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福建储运生产用柴油采购】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投标人应提供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柴油销售业绩至少1项(单个合同不少于100 吨或 100万元的柴油销售业绩),并提供合同扫描件(包含合同封面、数量、签订时间、字盖章页等)。
9.投标人具有成品油的生产或经营资质,并提供《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委托运输方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等文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10.本项目接受代理商和经销商投标。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单位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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