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氨酯材料加工、聚氨酯隔振器加工采购公告
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我单位就 聚氨酯材料加工、聚氨酯隔振器加工 物项进行采购,现聚氨酯材料加工、聚氨酯隔振器加工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聚氨酯材料加工、聚氨酯隔振器加工
1.2采购单位: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
1.3采购代理机构:中科信工程咨询(北京)有限责任公司。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资金已经到位或资金来源已经确定。
1.5 采购项目概况:聚氨酯材料加工、聚氨酯隔振器加工项目采购。
1.6 成交供应商数量:一家。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聚氨酯材料加工、聚氨酯隔振器加工采购及有关技术服务、培训等,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2.2相关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 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它营业登记证书。
(2)资质要求: 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
(3)财务要求: 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且近3年 (2021年至2023年)任意2年净利润值无亏损, 供应商为企业单位的提供近3年 (2021年至2023年) 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成立不足3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上述财务会计报表至少应包括审计报告正文 (审计报告必须由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和盖章,未经签字盖章的审计报告视为无效审计报告,应答无效) 、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缺一不可 。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供应商为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事业单位的可不提供。
(4)业绩要求: 供应商须提供2021年1月1日至今已签订的类似橡胶材料加工的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复印件(如有必要可提供技术协议或技术要求或供货清单等可以体现业绩相关性的内容),合同内容须体现甲乙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标的物名称等主要内容。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均不予认可。
(5)人员要求: 本项目至少配备1名项目负责人,须具有5年及以上工作经验(提供简历或履历证明格式不限),且为本单位职工(提供投标时间截止前6个月内任意3个月连续的社保缴纳证明)。供应商为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事业单位如特殊情况无法提供的,可提供相关情况证明。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不同供应商之间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2) 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3) 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4) 财务处于被接管、冻结状态,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根据中国核工业集团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供应商处于黑名单中且处于有效期内:■中国核工业集团供应商黑名单、■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黑名单;
(6) 不同供应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参与项目、下载文件时IP地址一致的;
(7) 采购文件规定的其它情形。
3.3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应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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