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漳州市长泰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服务项目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受 漳州市长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委托, 对[350625]DH[GK]2024001、2024年度漳州市长泰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服务项目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2024年度漳州市长泰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1月12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625]DH[GK]2024001
项目名称:2024年度漳州市长泰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661,000.00元
采购包1(2024年度漳州市长泰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服务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 661,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661,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本采购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2)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的相关规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可选择资格承诺制,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以下简称《承诺函》,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选择资格承诺制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财务状况报告证明文件、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人应对承诺函及所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有效性负责,并已知晓如所作信用承诺不实,可能涉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违法情形。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招标文件有不同要求的以此为准。否则,视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若采购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 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 不适用于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 不适用于本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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