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湘桥区意溪镇2024年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潮州市湘桥区意溪镇2024年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广东省政府采购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1月01日 15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5102-2024-01050
项目名称:潮州市湘桥区意溪镇2024年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768,420.12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潮州市湘桥区意溪镇2024年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 1,768,420.12元
本采购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5个月(包括工程建设期、植被成活养护期),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单位出具的开工令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按公告附件格式提供《资格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按公告附件格式提供《资格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或声明)或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其它情况证明,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公告附件格式提供《资格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潮州市湘桥区意溪镇2024年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本项目服务全部由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接。支持脱贫攻坚、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等相关政策。[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填写并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对应相应企业规模进行声明,或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提供声明为残疾人福利单位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潮州市湘桥区意溪镇2024年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以“信用中国”网站跳转的“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为准);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同时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提供书面承诺(依据《响应承诺函》)。
(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且注册单位为供应商单位,并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类证书。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提供说明,格式自拟)。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高级会员及询价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