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力监测组件(第二次)采购公告
压力监测组件(第二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压力监测组件(第二次)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压力监测组件(第二次)。
1.2 采购单位: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
1.3 采购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以下简称“采购人”)拟进行压力监测组件采购。
1.6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份额:一家,份额100%。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本次采购物项为压力监测组件,具体分项如下,相关技术要求详见《核电厂电气贯穿件压力监测组件采购技术条件》、《压力监测组件图纸》、《压力监测组件—采购清单》)。
2.2 交货期:分批交付,
第一批:2024年11月30日,压力监测组件32件;
第二批:2024年12月30日,压力监测组件30件;
第三批:2025年1月25日,压力监测组件20件;
第四批:2025年2月15日,压力监测组件10件;
第五批:2025年2月28日,压力监测组件20件;
第六批:2025年3月30日,压力监测组件30件;
第七批:2025年4月30日,压力监测组件30件;
第八批:2025年5月30日,压力监测组件28件;
其余110件交货时间待通知。
2.3 交货地点:四川夹江县。
2.4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符合采购文件、《核电厂电气贯穿件压力监测组件采购技术条件》、《压力监测组件图纸》、《压力监测组件—采购清单》要求。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 法人要求: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
(2) 资质要求 :/
(3) 财务要求: 响应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近3年(2021年-2023年)审计报告,审计报告标准无意见,且净利润至少3年无亏损,响应人为企业单位的提供2021-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成立不足3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上述财务会计报表至少应包括审计报告正文(审计报告必须由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和盖章、未经签字盖章的审计报告视为无效审计报告,应答将被否决)、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复印件,缺一不可。成立少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响应人为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事业单位特殊原因无法提供以上材料的,可不提供。
(4) 业绩要求: 供应商应提供至少1个2021年1月1日以来已完成或正在承担的压力监测组件类似业绩合同。(需提供合同 首页、体现工作内容页、双方签字并盖章页 等关键页复印件作为佐证材料,以合同 签订时间为准 ,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均不予认可。)
(5) 信誉要求: /
(6) 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
(7) 其他要求:
1)法律法规及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要求;
2)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不存在重大违法记录等违法行为,严格遵守国家及采购方相关保密管理规定, 提供供应商承诺书(格式见第六章第九条) 。
3)本项目 不接受经销商/代理商应答 。
4) 若成交供应商不在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合格供应商名单内,需 承诺 积极配合提供供应商能力调查的相关资料,并按期通过评价,否则不予签订合同。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不同供应商之间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2) 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3) 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根据中国核工业集团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供应商处于黑名单中且处于有效期内:■中国核工业集团供应商黑名单、■中国核动力设计研究院黑名单;
(6) 参与本项目(报名)、下载文件、上传文件(报价)环节中出现硬件特征码或MAC地址异常一致情况的(同一环节或不同环节硬件特征码或MAC地址异常一致);参与本项目(报名)环节供应商联系电话(手机)或邮箱异常一致情况的;
(7)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8)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9) 为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
(10) 为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监理单位;
(11) 与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与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2) 与本采购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3) 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
(14) 法律法规或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3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应答。
4 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获取
4.1采购文件售价
每套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 200.00 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2发售时间
北京时间: 2024年10月22日18:00—2024年10月27日18:00。
4.3采购文件发售方式
电子版采购文件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采购项目)。 按照《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完成付费后即可下载采购文件(见平台首页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
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将在发售期结束后自动关闭参与入口,未能按时完成参与、购买采购文件相关工作的供应商不得参与应答。
4.4其他事项说明
未购买本项目采购文件的,其应答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 作为应答供应商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采购文件的;
(2) 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在应答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5 应答文件的递交
递交应答文件方式: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网络递交电子版应答文件(同时须在平台上进行报价(初始报价截止时间同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如有多轮报价须多次提交报价文件)及线下递交纸质版应答文件(如有)。
递交应答文件地点:成都市武侯区剑南大道中段716号瑞鑫时代大厦A座30层02号。
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应答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2024年10月30日09:30。
应答文件应按采购文件规定时间、地点递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应答文件,采购单位将予以拒收。
6 应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采购单位在本项目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 不公开 开启应答文件,地点为应答文件递交地点。
7 谈判时间和地点
7.1 递交应答文件的供应商应委派代表准时参加谈判活动,谈判开始时间预计为 2024年10月30日09:30 ,与每一供应商进行谈判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谈判地点为:成都市武侯区剑南大道中段716号瑞鑫时代大厦A座30层02号。
7.2 递交应答文件的供应商未准时参加某一轮次谈判的,视为其放弃该轮次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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