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通物管安全咨询分公司河北省廊坊市香河县新开街20号项目保温板更换工程比质比价公告
融通物管安全咨询分公司河北省廊坊市香河县新开街20号项目保温板更换工程比质比价公告
1.采购条件和方法
1.1采购条件
融通物管安全咨询分公司河北省廊坊市香河县新开街20号项目保温板更换工程(编号:gkbz2024102300028) 已具备采购条件,经 批准, 现对本项目实施公开采购活动,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竞争。
1.2 采购方法
公开比质比价
2.采购内容和范围
包名称 | 标的物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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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通物管安全咨询分公司河北省廊坊市香河县新开街20号项目保温板更换工程 | 融通物管安全咨询分公司河北省廊坊市香河县新开街20号项目保温板更换工程 | 1 | 项 |
项目计划工期为: 施工总工期20日历天,具体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 。
建设地点位于: 项目位于河北省廊坊市香河县新开街20号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3147㎡ 。
施工质量安全要求如下: 符合国家规范、行业标准及项目所在地相关标准、规范,工程质量达到合格质量标准 。
其他: 本项目最高限价含税总价人民币99,631.05元 。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为非法人组织。
2)供应商应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须提供经审计的近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资质要求:供应商必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及以上,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的加盖供应商公章的资质证书、安全产生许可证复印件和原件备查);
4)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本);至少3年以上工作经验及1项类似项目业绩(指建筑装修改造类施工项目);须提供相关注册类证书扫描件、响应截止时间前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及业绩须证明材料(须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5)业绩要求:供应商须提供2021年至响应截止日止,至少1项类似项目的业绩证明材料(指建筑装修改造类施工项目),须提供包括双方签字盖章、签属日期、服务内容、服务金额等的合同扫描件;
6)财务要求: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且供应商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本项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成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人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3.3 本次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 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提交响应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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