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一八四医院传染病智能监测预警系统采购项目公开竞争谈判公告
江西
-鹰潭市
鹰潭一八四医院传染病智能监测预警系统采购项目公开竞争谈判公告
1.采购条件和方法
1.1采购条件
鹰潭一八四医院传染病智能监测预警系统采购项目(编号:gkjt2024102300024) 已具备采购条件,经 鹰潭一八四医院 批准, 现对本项目实施公开采购活动,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竞争。
1.2 采购方法
公开竞争谈判
2.采购内容和范围
包名称 | 标的物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
鹰潭一八四医院传染病智能监测预警系统采购项目 | 传染病智能监测预警系统 | 1 | 个 |
项目服务期为: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 。
服务地点位于: 江西鹰潭一八四医院 。
服务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如下: 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及满足采购人的要求 。
其他: (1)本项目采购内容和范围包括:医院传染病智能监测预警系统,包括服务器、软件及配套服务,具体以采购需求内容为准;(2)预算(最高限价)14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肆万元整),供应商报价超过限价的响应将被否决 。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法律法规的要求,包括: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合法经营【提供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无外资、港澳台背景【提供承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至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军队单位或事业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可由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代替】;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内任意3个月连续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税收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
5)参加此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无不良信用记录(供应商至应答截止时间前未被中国政府采购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和军队采购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提供承诺】。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
(3)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成绩并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⑤被列入中国融通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商业活动“黑名单”
3.3 本次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 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提交响应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询价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