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仪控系统设备高效能试验测试平台(智能功能单元测试系统定制)招标公告
附件下载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智能仪控系统设备高效能试验测试平台(智能功能单元测试系统
定制)招标人为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现对智能仪控系统设备高效能试验测试平台(智能功能单元测试系统定
制)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1 招标编号:
2.2 招标项目名称:智能仪控系统设备高效能试验测试平台(智能功能单元
测试系统定制)。
2.3 招标范围
序号 货物名称 数量 主要内容 交货地点 交货期
合同签订
后 6 个月内
完成设备
智能仪控系统 供货方负责智能仪控系统设
成都市双 交付和临
设备高效能试 备高效能试验测试平台(智能
流长顺大 时集成。
1 验测试平台(智 1 套 功能单元测试系统定制)的设
道一段 合同签订
能功能单元测 计、制造、检验、测试、包装
328 号 后 18 个月
试系统定制) 及运输
内完成设
备联调和
最终集成。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
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它营业登记证书。
3.2 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且近 3 年(2021 年至 2023
年)净利润至少 1 年不亏损,投标人提供 3 年审计报告,近 3 年审计报告标准
无意见。投标人为企业单位的提供近 3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
会计报表,成立不足 3 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上述财务会
计报表至少应包括审计报告正文(审计报告必须由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
计师签名和盖章,未经签字盖章的审计报告或有任何保留意见的报告视为无效审
计报告,投标将被否决)、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缺一
不可。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投标人为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事业单位无法提供第三方审计报告的,可不提供。
3.3 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 1 份 2021 年 1 月 1 日以来已签订的包含仪控设备
相关测试装置、试验装置、集成测试平台、陪试设备项目相关工作内容的项目业
绩(注:其中任一项)。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内容应能体现双方盖章页、合同签
订时间、标的物名称(如必要需提供技术文件或技术要求)等主要内容,未按上
述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均不予认可。
3.4 其它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本项目接受集成商投标。
2)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不存在重大违法记录等违法行为,严格遵守国家及
招标人相关保密管理规定,提供投标人承诺书。(格式见投标人的承诺书)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进行登记才具有投标资格。
附件下载
223478811729855397402.pdf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