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一骨科训练伤防治中心(二期)项目施工招标公开招标公告
四川
-成都市
八一骨科训练伤防治中心(二期)项目施工招标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和方法
1.1招标条件
八一骨科训练伤防治中心(二期)项目施工招标(编号:gkzb2024102500045) 已具备采购条件,经 八一骨科医院 批准, 现对本项目实施公开采购活动,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竞争。
1.2 招标方法
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和范围
包名称 | 标的物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
八一骨科训练伤防治中心(二期)项目施工招标 | 八一骨科训练伤防治中心(二期)项目施工 | 1 | 项 |
项目计划工期为: 160 日历天(具体以开工令时间为准) 。
建设地点位于: 成都市锦江区天仙桥北路12号 。
施工质量安全要求如下: 合格 。
其他: 建设规模:
1)入口门头改造:对防治中心入口门头进行升级改造。
2)1层局部改造:1层门诊大厅升级改造(含核磁共振设备机房),改造面积680.08㎡。
3)3层局部改造:将3层局部区域改造为办公区域,改造面积435.08㎡。
4)4层整层改造:将整个闲置的4层改造为骨科微创中心,改造面积2342㎡。
5)5层厨房改造:对5层现有厨房进行升级改造和结构加固,并增加部分厨房设备,改造面积224㎡。
6)室内新增大尺寸电梯(医用):新增一部从负一层至4层的大尺寸电梯。
7)15层屋顶及外立面防水处理:对15层屋顶屋檐和外立面进行防水维修改造,屋顶屋檐改造面积357.52㎡。
8)核磁共振设备机房改造:对1层核磁共振设备机房进行功能改造和结构加固等。
9)电气增容:新增1间低压配电室,并新增1个800KVA的变压器及配套的低压配电柜5个
10)其他:原有消防设备编程升级改造、原有消防联动设备升级改造、信息化系统等改造、新建氧气储存房、增加废水处理池和废水处理设备、4层中央空调外机屋顶加固等。
11)设备采购:本次改造涉及的通用设备和医疗设备采购;
12)其他零星及维修。
13)总改造面积约10484.44m3。
14)以正式施工图纸及说明为准。
招标范围:
1)维修:本项目用地范围内,为实现八一骨科训练伤防治中心(二期)项目顺利良好运营所涉及的全部利旧维修、零星维修、管道管线、设备及系统的维修和维护等;
2)加固:新增或改造的消防施工、建筑与结构、空调、暖通、给排水、电气、消防水池、设施设备用房、医疗普通及特殊房间、医疗设备房间、医用电梯、排烟、排风井、医用气体、污水处理、原有楼板等结构开设洞口以及建筑5、13、14层等、室外总平等部位和区域,涉及的加固相关结构、承重构件及地基基础等。
3)施工:结构、装饰、安全及抗震等加固、消防、热水供水、供电、通信等弱电、总平景观、基坑基槽、暖通、通风与空调、室内装饰、给排水、电气、厨房(含设备和排烟)、门禁、污水处理、医疗专项、标识、招牌、节能、停车场、医用气体、外立面处理、防水、利旧维修、信息化、环保、降噪等。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总承包施工、工程建设的所有材料和设备采购及保管、试验、检测、系统调试、试运行、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的技术服务与缺陷修复、保修等全部项目内容。具体按照该项目实际要求执行,以上施工内容必须达到国家、行业相关标准要求及招标人使用需求,直至竣工验收合格,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程完成;
4)采购:建设项目涉及的物资(设备)采购、运输、保管以及设备的检测、调试、办证等相关手续的办理和相关人员培训;
5)其他工程服务:主导并完成本项目须发生的相关工程验收等相关手续,以及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整改工作,人员培训等有关服务;配合招标人委托的造价咨询单位、监理、跟踪审计、第三方审计等单位开展工作,并接受相关单位的监督与审核;需执行甲方和集团公司现有或将来可能发布的管理制度与规定,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审计单位审计以及集团审计工作安排等配合服务工作;配合进行清标工作;本项目的利旧维修、零星维修、设备维修等可能图纸不能提前标注的项目与内容,配合造价咨询单位、监理、跟踪审计、第三方审计等单位进行系统或者专项据实清理、清点、判断与核算、审核等工作; 。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 投标人业绩要求:/。
3.3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
3.4 项目经理业绩要求:/。
3.5 投标人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的财务报告(以2021-2023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本项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成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人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3.3 本次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参加招标活动
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 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提交投标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无效。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