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勤服务类班车)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物业管理服务招标公告
黑龙江
-哈尔滨市
(招标编号: CHDTDZ016/20-QT-021 )
一、 招标条件
(后勤服务类班车)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物业管理服务 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为 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大成街209号。
2.2 项目规模: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物业管理服务。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 服务期限为二年(2025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为 :
(1) 办公楼物业管理服务 (CHDTDZ016/20-QT-02101):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保养、维修;物业公共区域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等环境保洁和绿化养护;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等事项的管理服务;车库的管理服务;其他综合管理服务。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办公楼物业管理服务】
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2.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
3.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
4.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6.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7.投标人近 3 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前)须具有 3 项物业管理服务业绩,合同金额总计达到100万元,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影印件(首页、能反映服务范围、签字盖章页等) 。
8.8.本项目不 接受 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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