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阳市人民医院食堂辅材采购项目(第二次)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ZC-320481-LTZB-C2024-0087
项目名称: 溧阳市人民医院食堂辅材采购项目(第二次)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15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150万元 供应商的报价优惠率不得小于零,否则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
为溧阳市人民医院食堂提供 2025年度辅材,包括调料、面粉和面条、鸡蛋、奶制品、大米、油六大类辅材
合同履行期限: 服务期限一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 本项目专门面向 □ 中小 □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 / 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 / 小微企业承接。
□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 。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 。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 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响应: □ 是 ? 否;
3. 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 否
□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4. 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 投标人必须 符合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 第三十五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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