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长平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环保在线监测设备运维项目公告
山西
-晋城市
山西长平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环保在线监测设备运维询比采购 公告
(采购项目编号: JNC334-CG-241025158、SXMTZB2403F-1218(F))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晋城市高平市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山西长平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环保在线监测设备运维(采购项目编号: JNC334-CG-241025158、SXMTZB2403F-1218(F)),已由山西长平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以长煤计字(2024) 225 号批准,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采购人为山西长平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现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通过 “平台”对该项目组织询比采购。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项目概况:根据《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 (国家环保总局令第28号)、《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强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系统管理工作的通知》 (晋环监控函[2019] 70号)及晋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加强全市排污单位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需委托第三方运营机构开展2套水在线监测系统、6套烟气在线监测系统和3套无组织粉尘监控系统(tsp)的自动监控系统运营工作,确保自动监控系统正常稳定运行,自动监控数据准确有效。
2.2 采购范围: 本采购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包)。本次采购为其中的:
001 山西长平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环保在线监测设备运维 :
标段(包)内容 : 2套水在线监测系统、6套烟气在线监测系统和3套无组织粉尘监控系统(tsp)的自动监控系统正常稳定运行,自动监控数据准确有效,数据传输有效率不低于90%,运营记录、标样、标定误差范围等符合国家以及地方的污染源自动在线监测设施运营的标准、规范、质量文件、质量控制措施等 ,具体服务范围及要求详见采购需求 ;
2.3服务期限: 一年
2.4服务地点:山西长平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指定地点
2.5服务要求或服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 ,并满足采购人要求 。
3.供应商资格要求
001 山西长平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环保在线监测设备运维 , 该标段(包)中供应商资格能力要求:
3.1供应商须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近年承担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类似业绩 指:涉及烟气或水质或无组织在线设备运维服务业绩。
近年指: 2021年9月1日至今(指合同签订日期在此期间)。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 一个完整的业绩需同时具备 ①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 、 服务范围 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 ②至少一张结算发票(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
3.3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响应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
3.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询比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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