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一五五医院新院区家具采购项目(二次)比质比价公告
河南
-开封市
开封一五五医院新院区家具采购项目(二次)比质比价公告
1.采购条件和方法
1.1采购条件
开封一五五医院新院区家具采购项目(二次)(编号:gkbz2024103000026) 已具备采购条件,经 中国融通医疗健康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 现对本项目实施公开采购活动,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竞争。
1.2 采购方法
公开比质比价
2.采购内容和范围
包名称 | 标的物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
新院区家具 | 新院区家具 | 1 | 批 |
项目交货期为: 签订合同后接到采购人需求通知后,3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及验收工作,且在项目实施期间不得影响单位的业务运行和正常工作 。
交货地点位于: 开封一五五医院新院区采购人指定地点。(位于开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汉兴西路6号、三大街西侧) 。
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如下: 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规范标准,质量合格 。
其他: (1)采购范围:拟为开封一五五医院采购新院区家具,具体详见比质比价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规定。
(2)预算金额:136.08万元(据实结算)。
(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4)质保期:4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5)供货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根据医院服务评价情况决定可以续签1年,但总期限不超过2年。如因政策调整或上级要求终止合同,成交供应商无条件接受。
(6)服务要求:满足采购人的服务要求。
(7)验收标准:满足国家、行业及采购人验收标准。
(8)成交候选人及成交人:成交候选人不超过3名,成交人数量为1名。成交人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比质比价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成交条件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委员会提出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也可以重新采购。 。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
(3)重大违法记录情况:供应商在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供应商应提供加盖公章的书面声明材料。
(4)信誉要求:
1.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2.供应商未与融通集团或下属子公司发生诉讼行为(提供承诺书)。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供应商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供应商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
(3)供应商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供应商与本采购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供应商为本采购项目的代建单位,采购代理机构,承担设计、造价咨询、监理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相互控股或参股关系。
(6)供应商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响应资格的。
(7)供应商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8)供应商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9)供应商被市场监督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0)在近三年内供应商或者法定代表人、拟委任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3.3 本次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 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提交响应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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