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能源2025年两煤矿零星租车服务公开招标项目(第2次)招标公告
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榆林能源2025年两煤矿零星租车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40309267,招标人为国能榆林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榆林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郭家湾、青龙寺两煤矿在矿区内或附近,租赁吊车、平板车、装载机、挖掘机等车辆完成物资调拨、设备装卸、杂物清理等工作,保障矿井地面生产辅助用车的各项工作。
2.1.2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1年。
2.1.3服务地点:郭家湾煤矿、青龙寺煤矿。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1年9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完成的车辆租赁服务(平板车、装载机、挖掘机、吊车任意一种即可)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履约完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派遣的特种车辆(吊车)服务人员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需提供操作证扫描件。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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