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五华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设施设备采购(二次)询价公告
询价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MZC2024-X1-02639-KMSW-0038
项目名称:昆明市五华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设施设备采购(二次)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万元):49.975435
最高限价(万元):49.975435
采购需求:本次采购内容包括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音响设备、全彩LED大屏、办公家具、电话传真机一体机、证件打印机、高拍仪、复印机、自助终端机等(具体采购内容及技术参数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注:(1)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采购清单》(财库〔2019〕19号)文的规定,供应商应提供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全彩LED大屏(液晶电视)、打印机、会议多媒体移动电视、证件打印机、复印机的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响应文件按否决处理。(2)根据《市场监督总局关于发布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描述与界定表的公告》(2023年第36号)的规定,供应商应提供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打印机、洗衣机、证件打印机、复印机、烤箱、微波炉、冰箱、电饭锅、立式空调、自助终端机的CCC《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响应文件按否决处理。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交货及安装、调试等所有工作。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段(包)1:无;(1)昆明市五华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设施设备采购(二次):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大中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评审优惠比例:4%、大中企业向小微企业合同分包评审优惠比例:4%;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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