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响应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 响应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 响应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响应的处罚期内; 4.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段或者未划分段的同一采购项目; 5.响应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6.响应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二)专业资质 1. 响应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防水防腐保温专业承包资质和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 自2021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响应人具有在发电企业脚手保温施工项目业绩不少于2项,所有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