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能源李家壕煤矿井下万兆视频专网建设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包头能源李家壕煤矿井下万兆视频专网建设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40311038,招标人为国能包头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包头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李家壕煤矿,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
2023年5月国家矿山安监局内蒙古局,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煤矿重要区域工业视频安装使用规范》的通知,通知要求发挥信息技术对煤矿安全生产的有效促进作用,实现煤矿重要作业场所全过程视频监控,监督从业人员“上标准岗、干标准活”。2021年12月印发《煤矿智能化建设指南》(2022版)中要求工业视频专网须独立组网,达到万兆核心+万兆上联+千兆接入条件。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煤矿重要区域工业视频安装使用规范》的要求,李家壕煤矿视频监控安装地点及监控内容,同标准对比存在盲区,本期项目须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煤矿重要区域工业视频安装使用规范》的要求进行视频监控增补。原工业视频监控平台存储容量,无法满足视频监控增补后,对存储的需求;本项目须对现有工业视频存储进行扩容。
2.1.2招标范围:本项目包括李家壕煤矿建设一套工业视频专网、矿井重要区域工业视频监控点位增补、原工业视频监控系统存储扩容。具体内容为地面和井下两部分建设:地面部分在办公楼一楼机房部署硬盘录像机、核心交换机、工业网管服务器、工业网管软件、视频专网核心设备ORH等;井下部分三个煤层分别建设一套第五代固定网络,在变电所、水泵房等重要场所,部署ORP及摄像机。详见技术要求描述。
2.1.3服务期限(合同期限):签订合同后120日内,完成设备交货及安装实施。
2.1.4服务地点:国能包头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李家壕煤矿。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10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完成的单份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的工业网络建设服务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完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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