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通农业发展(东营)有限公司挖掘机采购项目比质比价公告
山东
-东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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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通农业发展(东营)有限公司挖掘机采购项目比质比价公告
1.采购条件和方法
1.1采购条件
融通农业发展(东营)有限责任公司挖掘机采购项目(编号:gkbz2024110500024) 已具备采购条件,经 融通农业发展(东营)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 现对本项目实施公开采购活动,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竞争。
1.2 采购方法
公开比质比价
2.采购内容和范围
包名称 | 标的物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
融通农业发展(东营)有限公司挖掘机采购项目 | 融通农业发展(东营)有限责任公司挖掘机采购项目 | 1 | 台 |
项目交货期为: 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历天内 。
交货地点位于: 山东省东营市河口区孤岛镇原集输大队院内 。
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如下: 符合采购人要求(详见第五章采购要求) 。
其他: 最高限价人民币45万元 。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为非外资独资且非外资控股的在中国大陆境内(不含港、澳、台)依法设立并合法有效存续的法人主体,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2)供应商须是正规的挖掘机制造厂商或具有正规的挖掘机制造厂商有效授权的代理商或销售商,如是制造厂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生产许可证扫描件;如是代理商或销售商须提供制造厂商有效期内的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及对供应商有效的代理授权书或有效期内的代理协议(采购协议)扫描件。
(3)供应商不得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提供供应商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信用中国”网站中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网页截图),以现场查验为准。
(4)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5)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6)供应商须承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响应。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7)供应商自2021年1月1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不存在挂靠和非法分包行为。(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8)供应商未被列入融通农发供应商黑名单或暂停服务名单内。(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本项由采购人在评审现场提供相关通知文件进行现场复核)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公正性;
(2)与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报价资格;
(5)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6)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7)法律法规或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8)根据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3.3 本次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 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提交响应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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