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骨科医院武侯院区第二住院大楼2-4楼装修改造工程采购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0001202400298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武侯院区第二住院大楼2-4楼装修改造工程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0月2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更正内容:
对采购文件第三章3.3.2商务要求付款进度安排中的第1-5项进行更正
更正内容:
原内容为: 1、合同签订后,供应商提交相关预付款申请资料及等额增值税普通发票后30日历天内,采购人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供应商成交合同含税价(不包含暂列金、暂估价)40%的工程款预付款。
2、武侯院区第二住院大楼4楼装修改造工程施工全部完成 ,并施工质量符合要求,检测 验收 通过后, 供应商提交完善的施工过程资料和合同约定的相关资料并出具等额增值税普通发票后 30日历天内,采购人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供应商成交合同含税价10%的工程进度款。
3、武侯院区第二住院大楼3楼装修改造工程施工全部完成 ,并施工质量符合要求,检测验收通过后, 供应商提交完善的施工过程资料和合同约定的相关资料并出具等额增值税普通发票后 30日历天内,采购人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供应商成交合同含税价10%的工程进度款。
4、武侯院区第二住院大楼2楼装修改造工程施工全部完成,并施工质量符合要求,检测验收通过后,供应商提交完善的施工过程资料和合同约定的相关资料并出具等额增值税普通发票后30日历天内,采购人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供应商成交合同含税价10%的工程进度款。
5、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同时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表及消防验收意见书后,供应商在30日历天内提交工程全部竣工及结算资料并经采购人审结后,出具剩余款项全额增值税普通发票,以及提供农民工工资结清证明及承诺,并送达采购人后30日历天内,采购人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到该项目最终结算总金额的97%款项。
更正为:
1、合同签订后,供应商提交相关预付款申请资料及等额增值税普通发票后30日历天内,采购人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供应商成交合同含税价(不包含暂列金、暂估价)10%的工程款预付款。
2、武侯院区第二住院大楼4楼装修改造工程施工全部完成,并施工质量符合要求,检测验收通过后,供应商提交完善的施工过程资料和合同约定的相关资料并出具等额增值税普通发票后30日历天内,采购人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供应商成交合同含税价20%的工程进度款。
3、武侯院区第二住院大楼3楼装修改造工程施工全部完成,并施工质量符合要求,检测验收通过后,供应商提交完善的施工过程资料和合同约定的相关资料并出具等额增值税普通发票后30日历天内,采购人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供应商成交合同含税价20%的工程进度款。
4、武侯院区第二住院大楼2楼装修改造工程施工全部完成,并施工质量符合要求,检测验收通过后,供应商提交完善的施工过程资料和合同约定的相关资料并出具等额增值税普通发票后30日历天内,采购人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供应商成交合同含税价20%的工程进度款。
5、工程全部施工内容完工后并达到验收条件,供应商提交完善的施工过程资料和合同约定的相关资料并出具等额增值税普通发票后30日历天内,采购人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供应商成交合同含税价10%的工程进度款。
6、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同时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表及消防验收意见书后,供应商在30日历天内提交工程全部竣工及结算资料并经采购人审结后,出具剩余款项全额增值税普通发票,以及提供农民工工资结清证明及承诺,并送达采购人后30日历天内,采购人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到该项目最终结算总金额的97%款项。
请各潜在供应商重新获取文件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 2024年11月05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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