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全省营业网点瓷砖采购项目项目公告
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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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全省营业网点瓷砖采购框架协议项目 ,招标人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全省营业网点瓷砖采购框架协议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本次采购的物品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辖内营业网点用瓷砖(单个施工项目使用瓷砖金额2 00 万元以下)。选用的供应商将承担招标人指定区域内营业网点瓷砖的供应及售后服务工作。
2.2招标内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辖内营业网点用瓷砖,800mm800mm抛光砖地砖、800mm800mm抛光砖墙砖、600mm*1200mm抛光砖墙砖、900mm *900mm仿大理石地砖、900mm *1800mm仿大理石地砖,共5种规格。
2.3供货方式:项目属于框架协议+订单模式,具体费用由二级分行根据商品数量和单价据实结算。
2.4服务期限:合同生效日起2年。
2.5服务质量:满足招标人要求。
2.6技术规格: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需为在中国内地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与本项目相适应的生产经营范围、生产供货及售后服务能力;
3.2投标人需为瓷砖生产厂家,不接受代理商参加投标;
3.3投标人需具有ISO认证,提供ISO9001、ISO14001证书;
3. 4 投标人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产品检验报告(须为 2024年送检的产品),产品须 符合我国相应技术标准的要求(含放射性检测标准)并通过 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 3C认证)。投标人 应熟悉中国建设银行营业网点视觉形象建设标准及相关专业规定;具有在河北全省范围内供货及售后维修服务等的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及承诺书)
3.5其他要求:
3.5.1 投标人近 3年生产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此不良记录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有商业欺诈、质量伪劣等实质性侵害招标人权益的情形);
3.5.2 投标人当前未处于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重大行政处罚期内;
3.5.3 投标人当前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5.4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3.5.5 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建设银行和招标代理机构;
3.5.6 投标人与建设银行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损害建设银行合法利益和声誉的情形,不存在针对建设银行的重大诚信问题;
3.5.7 被列为建设银行禁用、退出名单且未解除禁用、退出处理的投标人,不得报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申请;
3.5.8 投标人须承诺,在本项目招标过程中不存在下列情形。如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受到刑事处罚;②重大并购或重组,影响正常生产经营;③其他重大风险事项,影响正常采购合作。
3. 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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