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公开招标保德县垃圾焚烧发电特许经营项目的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1409312024CGK00186
2、采购计划文号:ZFCG-140931-2024-1-002179
3、项目名称:保德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特许经营项 目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项目总投资:约27000 万元
6、最高限价:垃圾处理费:243 元/t。
7、采购需求:本项目共分一个包,采购内容为:保德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特许经营。项目基本概况如下(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1)建设内容:1×250t/d机械炉排式焚烧炉配1×6MW汽轮发电机组及其相关的公辅设施;
(2)建设地点:山西省保德县;
(3)建设目标:解决保德县、河曲县、偏关县城及周边乡镇居民生活垃圾处理问题,实现区域生活垃圾统筹处理,实现城市生活垃圾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达到环境保护、实现节能减排的目的。
(4)资金筹措:①本项目资本金暂定占总投资的20.00%,资本金由社会资本方筹措。②剩余缺口资金由项目公司通过债务资金筹措解决。
(5)实施方式:新建-运营-拥有(BOO)模式
(6)股权结构:特许经营者100%;
(7)运营内容:①垃圾焚烧发电;②厂区建构筑物及设施设备的日常养护。
(8)建设质量目标:符合《小型火力发电厂设计规范》(GB50049-2011)、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技术规范》(CJJ90-2009)、《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质量控制通用规范》(GB55032-2022)、《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垃圾焚烧发电厂启动试运及验收规程》(DL∕T2013-2019)等国家及山西省的法律法规及火力发电行业规范要求。
8、合同履行期限:特许经营期30年(建设期2年、运营期28年)。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本项目投标人须为民营企业: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的通知》(国办函〔2023〕115号)附件《支持民营企业参与的特许经营新建(含改扩建)项目清单》,本项目属于“民营企业股权占比原则上不低于35%的项目”类别,要求民营企业应当在特许经营者组建的项目公司中股权占比不低于35%(如投标人单独投标,应为民营企业;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应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各自股权占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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