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公司销售分公司2025年度水运服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化工公司销售分公司2025年度水运服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40311257,招标人为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销售分公司,项目单位为: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销售分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本项目 共划分为 1个标段
2.1.1项目概况 : 运输产品:聚烯烃产品( 25KG袋装)
预计运输数量:全年 16 万吨(具体运输量以每月下发的计划量为准。)
运输方式:将到达天津的产品经海运到华南、华东各到达端
2.1.2招标范围 共 2 8 个航线, 4个始发点,预计发运量如下:
( 1)天津通达源装箱集港:
第一航线:天津通达源装箱集港 -天津港-广州港-入库/配送 35000吨
第二航线:天津通达源装箱集港 -天津港-福州港-配送 10000吨
第三航线:天津通达源装箱集港 -天津港-汕头港-配送 10000吨
第四航线:天津通达源装箱集港 -天津港-厦门港-入库/配送 20000吨
第五航线:天津通达源装箱集港 -天津港-宁波港-入库/配送 1 2000吨
第六航线:天津通达源装箱集港 -天津港-温州港-配送 1 000吨
第七航线 :天津通达源装箱集港 -天津港- 常州 港 -入库/配送 5 000吨
( 2) 天津 港卸车装箱集港:
第 八 航线: 天津 港卸车装箱集港 -天津港-广州港-入库/配送 5 000吨
第 九 航线: 天津 港卸车装箱集港 -天津港-福州港-配送 3 000吨
第 十 航线: 天津 港卸车装箱集港 -天津港-汕头港-配送 5 000吨
第 十一 航线: 天津 港卸车装箱集港 -天津港-厦门港-入库/配送 2000吨
第十 二 航线: 天津 港卸车装箱集港 -天津港-宁波港-入库/配送 3 000吨
第十 三 航线: 天津 港卸车装箱集港 -天津港-温州港-配送 1000吨
第十四航线: 天津 港卸车装箱集港 -天津港- 常州 港 -入库/配送 1 000吨
( 3)集装箱到达 天津滨海新区货运车站 卸车集港:
第十 五 航线: 集装箱到达 天津滨海新区货运车站 卸车集港 -天津港-广州港-入库/配送 5000吨
第十 六 航线: 集装箱到达 天津滨海新区货运车站 卸车集港 -天津港-福州港-配送 3000吨
第十 七 航线: 集装箱到达 天津滨海新区货运车站 卸车集港 -天津港-汕头港-配送 3000吨
第十 八 航线: 集装箱到达 天津滨海新区货运车站 卸车集港 -天津港-厦门港-入库/配送 5 000吨
第十 九 航线: 集装箱到达 天津滨海新区货运车站 卸车集港 -天津港-宁波港-入库/配送 3000吨
第 二十 航线: 集装箱到达 天津滨海新区货运车站 卸车集港 -天津港-温州港-配送 1 000吨
第 二十一 航线: 集装箱到达 天津滨海新区货运车站 卸车集港 -天津港- 常州 港 -入库/配送 1 000吨
( 4)集装箱到达黄骅港东牵线卸车集港
第二十二航线:集装箱到达黄骅港东牵线卸车集港 -天津港-广州港-入库/配送 5000吨
第二十三航线:集装箱到达黄骅港东牵线卸车集港 -天津港-福州港-配送 4000吨
第二十四航线:集装箱到达黄骅港东牵线卸车集港 -天津港-汕头港-配送 4000吨
第二十 五 航线:集装箱到达黄骅港东牵线卸车集港 -天津港-厦门港-入库/配送 5000吨
第二十 六 航线:集装箱到达黄骅港东牵线卸车集港 -天津港-宁波港-入库/配送 5 000吨
第二十 七 航线:集装箱到达黄骅港东牵线卸车集港 -天津港-温州港-配送 1 000吨
第二十 八 航线:集装箱到达黄骅港东牵线卸车集港 -天津港- 常州 港 -入库/配送 2 000吨
6)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销售分公司仓库地址 ( 以下库点仅供参考,实际库点以招标人签订的仓服务合同为准 )
库点名称 | 库房管理机构单位名称 | 通信地址 |
---|---|---|
广州库 | 广州市黄埔永发储运有限公司 | 广州市黄埔区开发大道旁中铁二十五局内 |
厦门库 | 厦门来得顺物流有限公司 | 福建省漳州台商投资区龙池开发区龙昆路 5 号 |
宁波 库 | 宁波雷曼物流有限公司 | 浙江省宁波市余姚铁路西货站 B2 地块 |
7) 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销售分公司各营销中港口 入库 /配送 按照 0-50公里(含50)、50-100公里(含100)计费模式报价。
2.1.3合同 周期: 202 5 年 1月1日至202 5 年 12月31日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或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1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单个合同金额不小于1000万元的水运物流运输服务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注:业绩要求中的信息可以在合同或技术协议或用户证明中体现(用户证明须满足: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中标通知书、回访记录或其他证明材料)。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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