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东煤炭甲烷、氧气、一氧化碳等便携仪专业化服务公开招标项目变更公告变更公告
发布时间:2024-11-12
变更公告
神东煤炭甲烷、氧气、一氧化碳等便携仪专业化服务公开招标变更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 | CEZB240311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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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名称: | 神东煤炭甲烷、氧气、一氧化碳等便携仪专业化服务公开招标 |
标段(包)编号: | CEZB240311002001 |
CEZB240311002002 | |
CEZB240311002003 |
原公告: | 现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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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售标结束时间:2024年11月11日 16时00分00秒 | 1、售标结束时间:2024年11月15日 16时00分00秒 |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5日 09时00分00秒 |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9日 09时00分00秒 |
3、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 | 3、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 |
4、招标文件获取方法: | 4、招标文件获取方法: |
5、2019年7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甲烷(或氧气或一氧化碳或多参数气体检测报警仪)专业化服务合同业绩1份,且单份合同金额不低于400万元(若合同无明确总金额,需提供甲方盖章的结算证明材料)。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业绩要求的专业化服务合同及对应每份合同的任意1张发票扫描件(发票开具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4日前不含),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发票扫描件的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不含税金额须清晰可查,否则按无效认定。 | 5、2019年7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甲烷(或氧气或一氧化碳或多参数气体检测报警仪)专业化服务合同业绩1份,且单份合同金额不低于400万元(若合同无明确总金额,需提供甲方盖章的结算证明材料)。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业绩要求的专业化服务合同及对应每份合同的任意1张发票扫描件(发票开具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4日前不含),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发票扫描件的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不含税金额须清晰可查,否则按无效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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