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消防救援支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装备采购项目(第2轮4包机动装备类)(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十堰市消防救援支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装备采购项目(第2轮4包机动装备类)(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4-11-12 16:3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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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项目开标时间:2024-12-04 09:00:00|
项目监管地:十堰市本级|
阅读次数:【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9c83fbe9513b437799cd533e0d09580b
2、采购计划备案号: 420300-2024-01002
3、项目名称: 十堰市消防救援支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装备采购项目(第2轮4包机动装备类)(二次)
4、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 210.970000 (万元)
6、最高限价: 210.970000 (万元)
7、采购需求:
水驱动排烟机、移动式排烟机、坑道小型空气输送机、手抬机动泵浮艇泵等机动装备。
8、合同履行期限: 签订合同后45个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 0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优先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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