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火电工程设计导则(第一部分)修编服务招标公告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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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火电工程设计导则(第一部分)修编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5-02-1-217)
项目所在地区: 北京
1. 招标条件
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火电工程设计导则(第一部分)修编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 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火电工程设计导则 第一部分》(以下简称:设计导则)自2016年正式发布实施以来,对集团公司的火电工程设计起到了非常重要的指导意义,对规范火电工程建设起到了积极作用。设计导则发布距今已有8年的时间,煤电的发展形势、发展要求以及产业政策、技术进步等发生了显著变化,为更加适应新型能源体系,拟开展火电工程设计导则修编服务工作。
招标范围及服务期限: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火电工程设计导则(第一部分)修编。保持现行导则的结构基本不变,对内容进行更新和补充。一是加入华能集团新一代煤电设计内容,主要包括:适应“双碳”目标和新型电力系统发展需要,对涉网性能、顶峰能力、灵活、高效、低碳、清洁等内容进行规定,形成华能集团新一代煤电设计要求。二是结合8年来设计运行的经验成果以及2023年编制发布《华能典型设计》,开展设计优化研究,在造价控制以及专业优化等方面提出指导性意见。三是围绕新型电力系统对煤电机组的要求开展专题研究,包括:新型电力系统对煤电要求及涉网性能指标研究、煤电提升顶峰能力技术方案研究、煤电提升灵活性技术方案研究、煤电宽负荷高效技术方案研究、煤电CCUS技术方案研究、煤电掺烧生物质方案研究、煤电掺烧绿氢/绿氨等绿色低碳燃料研究、煤电安全可靠保障措施研究、各专业优化设计研究等。
本次修编的流程主要包括:拟定火电工程设计导则(第一部分)修编大纲、组织并参加火电工程设计导则(第一部分)修编大纲的专家评审、编制火电工程设计导则(第一部分)初稿、委托并参加火电工程设计导则(第一部分)初稿的外审、最终稿火电工程设计导则(第一部分)的编制及出版工作。
修编时限:2025年二季度完成火电工程设计导则(第一部分)修编大纲;2025年三季度完成修编大纲评审及收资、专题研究;2025年四季度形成初稿;2026年一季度完成意见征集和审查工作;2026年二季度发布实施。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和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需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3.2.2业绩要求:2014年01月0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须至少具有2台1000MW级超超临界二次再热机组主体勘察设计或EPC总承包合同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括签字盖章页、能够反映合同内容的关键页,同时须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
3.2.3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或设总自2014年01月0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备至少1台单机1000MW级超超临界二次再热机组主体勘察设计项目经理或设总的业绩(应提供任职文件或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且为公司正式员工(提交近6个月社保证明材料)。
3.2.5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5年02月25日至2025年03月05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4.2 发售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供VIP会员或高级会员开放)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