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用资格条件 1.1 应答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1.2 应答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1.3 应答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参与的处罚期内; 1.4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 1.5 应答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谈判期间尚未解除的)(评审现场查询,不以应答人未提供截图作为否决条件); 1.6 应答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谈判期间尚未解除的)(评审现场查询,不以应答人未提供截图作为否决条件)。 2.专用资格条件 2.1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起重机械制造或安装或修理或改造)A级; 2.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3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至少3项起重机械维保业绩(合同证明:包括合同封面页、关键内容主要页和签字页)。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