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石城子100万千瓦光热+光伏一体化清洁能源示范项目100MW光热发电工程火灾报警系统采购招标公告
对大唐石城子100万千瓦“光热+光伏”一体化清洁能源示范项目100MW光热发电工程第3批设备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具备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1、招标编号:TC2413M8D
2、项目名称:大唐石城子100万千瓦“光热+光伏”一体化清洁能源示范项目100MW光热发电工程第3批设备采购
3、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大唐石城子100万千瓦“光热+光伏”一体化清洁能源示范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
4、项目分包:
分包01:给水电加热器\启动电加热器
分包02:闭式水箱、储气罐、压力容器及箱罐
分包03:柴油发电机组
分包04:发变组保护
分包05:新风机组
分包06:全厂闭路电视监控及门禁系统
分包07:分散控制系统DCS
分包08:太阳能生活热水器
分包09:同期屏、快切
分包10:故障录波屏
分包11:火灾报警系统
分包12:厂级管理信息系统(SIS&MIS)
分包13:变送器屏
分包14:发电预报系统(气象站、全天空成像仪)
分包15:110kV电缆
分包16:多联式空调机
分包17:自力式疏水装置
5、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5.1投标人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一般纳税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
5.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被责令停产、财产被接收、冻结及破产状态,无财产纠纷、被诉或涉廉政违纪;
5.3投标人须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代理商投标的,制造商具备即可);
5.4制造商应具有本次采购设备的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5.5投标人近五年至少有1台50MW以上光热项目同类产品或2台火电300MW及以上的相关项目业绩;
5.6国产设备不接受代理商(除分包08:太阳能生活热水器、分包16:多联式空调机),提供进口设备的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制造商授权;
5.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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